关于探视权中的强制执行,并非把孩子强行带走。依照我国《婚姻法》第4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