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拆迁前,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这件事,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在世?这两个问题很关键。
2. 如果房子是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前拆迁的,拆迁之前房产证的名字是你爷爷或你奶奶,事情就好办多了 :
(1) 这房子拆迁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拆迁之后是他们的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有你爷爷奶奶的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估计你爷爷奶奶的父母早已在他们之前去世,所以这方面的所有拆迁款都应当有你父亲的兄弟姊妹,共同平分。
(2)在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说自己写的房产归他的证明,即使有你姑姑签字也无效,你姑姑们的签字,只能证明你姑姑们自愿把他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赠与了你叔叔,但与你父亲无关,你父亲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如果和他们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3)你父亲如果签字承认找房子归你叔,就不能再要求什么。如果你父亲一直不签字,你父亲就一直有要求分割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继承遗产不能协商,要到法院起诉时,有一个时间限制:你父亲应当在他知道你叔叔和姑姑们不分给他遗产时起三年之内到法院起诉。
2. 如果房子在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前,他们留下遗嘱说房子只能由你叔叔继承,或者在他们去世之前,房产证已经过户到你叔叔名下:这房子就是你叔叔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了,你爸爸签字不签字,房子都应该归你叔叔所有。
房子归你叔叔所有,与你姑姑们签字不签字没有关系,也与你叔叔是否有他自己写的证明没有关系,至于你爷爷奶奶是否留下了只由你叔叔一人继承的遗嘱或房产证是否在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前已经过户到你叔叔名下有关。
3. 你父亲是否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与他是否能继承这个房子没有关系。请注意:你父亲是否还有权利继承这房子,只与你爷爷奶奶是否留下遗嘱指定房子只由你叔叔一人继承没,或者房产证在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前已经过户到你叔叔名下有关。
4. 建议你:想办法那我请两个基本事实,一,你叔叔手里的“证明”,到底是他自己写的还是你爷爷奶奶生前留下的遗嘱,内容是什么。
其二,拆迁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谁?是你爷爷奶奶还是你叔叔。
如果房子属于爷爷奶奶的遗产,那么你父亲兄妹四人应当对该房屋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因为你父亲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因此,在未取得你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你叔叔自己所写的证明是无法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即便两个姑姑签字也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
你父亲上述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房屋被强迁后,依法取得的补偿款仍然属于遗产,你父亲有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主张其应当享有的继承份额,即四分之一的份额。
继承权不会因为你父亲未签字而丧失,如果补偿款被其他兄妹分割,你父亲依然可以在知道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继承相应份额。
首先这个房屋的产权人是谁需要明确;
没有房产证很有可能是小产权房;房屋归谁所有,但是没有房产证,这个可能需要当地的村委会确认。
叔叔写的房屋归他所有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能够明确这个房屋是你爷爷的,此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继承的问题。
你父亲的兄妹四人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也可协商不平等分配。(《继承法》13条)
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法》第8条)
附:《继承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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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爷爷奶奶的。奶奶的,四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你叔叔写的证明,为。你姑姑也签了字?没有你爸的签名也不生效。必须是四个子女,都签字。才能,拆迁。才能平均分配。
你听说过弟兄们分家吗?分家的一个重要规矩是把大家庭彻底分完,父母也不掌控任何东西,颐养天年安享天伦之乐,当然不要求一次性实现这种结果,父母都去世后是最后的机会,弟兄们注意把握机会,否则时间一长会形成默认实际控制结果。家的问题没有解决完,瞎提继承。你们家根本没资格用继承,弟兄俩商量分给一家,让这一家接受政府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