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不要只关心继承权,婚姻法赋予了夫妻建立家庭的重任,当然家庭的每一个人对建立家庭以及家庭发展都有责任,作为家庭的建立者或者延续繁衍者需要为家庭奉献全部贡献一切,差不多当家做主的男人或者告老的一家之主就没有属于个人的东西了,这种情况光喊叫继承,有东西继承吗。也尊重点事实和现实
没有继承权的啊,如果你和你老公生下了孩子的话,就可以继续住下去,不然的话。
有啊顺位比父亲要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