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不属于极限词,是可以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在广告词里不可出现”最“、”第一“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高档”不属于极限词,极限词是一种表极限的词汇。在广告词里不可出现”最“、”第一“等等。
与“最”有关的极限词:
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
与“一”有关的极限词: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全国X大品牌之一。
造句:
1、我家的材料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别人家买不到。
2、这款产品是销量第一的好货,千万不要错过。
3、这款床垫是最舒适的,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了。
4、这是全球最高档的私人定制,你在外面绝对看不到一样的。
5、这款除皱仪器是最高档的设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