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实婚姻关系,按事实婚姻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不知道女方是如何起诉的,而你们那的法院又是以什么理由米有给予立案的。你们虽然属于同居关系,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来处理,同居一方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的,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证据证明的作为共同财产认定。
没有结婚证但你们已经是事实婚姻,所以财产你也有份的。
没有结婚证离什么婚?事实婚姻协商解决财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