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申请强制执行的不受时效限制。只要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等作支持,在义务人有到期未支付的情况发生的,权利人随时都可以申请执行。
法律的基本职能是抑强济弱、维护社会公平秩序和公序良俗。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一方一般都属于弱势方,也是保障其基本生存权一种法律强制救济途径。新实施的《民法总则》196条明确规定了对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这类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也就是从司法角度给予了特别的惠与性支持。
我接触过一个关于抚养权的执行案件,有一父亲离婚后不按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当地法院从其女儿上初中开始一直跟踪执行到其女儿大学毕业,每年都会采取一至两次执行措施,随时申请随时启动执行。
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以下方法: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抚养费就是生活费
哪天都要用,哪天都要吃
随时执行,没有诉讼时效限制,执行也没有限制
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