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2024-11-25 06: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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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2:

  • 工伤认定期限

  1. 视同工伤(48小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2. 认定时效(30日/1年):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1年内申请。

  3. 认定决定(60日):区县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伤认定决定。

  4. 鉴定结论(60日/30日):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5. 停工留薪期(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定点医疗结构出具体的伤病情况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6. 住院康复(30日):工伤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30日内,持确认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工伤康复人员未在30日内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的,确认意见自然失效。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注意:“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是9-12点。14-18点,但是职工提前在8:30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30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同时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 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 亡的。突发疾病死亡具体来说。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 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 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为工伤。

  3.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因故意犯罪;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答3:

回答4: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计算。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