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怎么办

2024-11-17 2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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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诉讼后,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凭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回答2:

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可以向被告所在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对方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经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就已经生效,受法律保护。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等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双方一起到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通过即可办理离婚证,如果冷静期间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回答3: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通常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又称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通过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方式。
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因此所说的情形,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拒不执行离婚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这样离婚协议会有强制力,对方不履行,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