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不能代替刑事处罚,若法院判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仍然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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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较为自由的强制措施,而不是最终的刑事判决,因此,并不是说只要办理取保候审了,被告人就万事大吉了,虽然不用再被关押到看守所里,还是要等候审判的。既然还需要法院审判,那就有可能得到有期徒刑的判决,存在坐牢的可能性。但是,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来说,社会危害性都不会太高,获取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希望比较大,因此,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及其家属需要配合律师的意见,争取抓住一些有利于量刑的机会。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看情况,根据事件不同结果也不同
如果是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有可能会继续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有可能因证据不足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构成或无法认定犯罪取消取保候审(就是无罪)
如果是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情况比较多。
1、检察院认为证据充分足以定罪,会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如果仍然是取保候审状态,那么有较大可能性(不是绝对)会被判处缓刑,就是给一段不超过三年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触犯国家对于缓刑管控的相关管理条例,则会免除刑罚,缓刑期间会一定程度的限制人身自由。
2、检察院认为证据充分足以定罪,提起公诉,但法院认为取保候审不能避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会变更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也会判处实刑,但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是较少见。
3、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足以定罪,案件退回公安阶段补充侦查,如果公安部门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无法提供充足证据,检察院则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存疑不起诉处理,同样,这种情况也很少见。
4、检察院认为证据充足,→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嫌疑人不构成犯罪(这一点区别于第三种情况)←,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嫌疑人悔改态度较好,有认罪、悔罪表现这种情况会对嫌疑人批评教育,作出不起诉处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为绝对不起诉;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的,为相对不起诉。
给个采纳吧~~打字很累的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