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要注意哪些

2024-11-26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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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无须办理公证,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并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但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将更具公信力。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涉及到房产归属时,我们往往会建议当事人由专业的律师帮助起草好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然后前往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因为,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属于赠与行为,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夫妻对婚内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一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婚内协议中涉及房产的那部分我们进行了公证,即使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予方也无法任意撤销该协议了。

回答2:

可以申请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第十三条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回答3:

  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均有效。  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  公证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二是公证双方无威胁、胁迫等情形,是自愿签署。如果有条件,建议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