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个月以上,可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不肯支付,可凭借劳动关系证明如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等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