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不对。只有律师在接受被告人的辩护时才有权利阅卷、摘抄、复印案件材料。被告人是无权阅卷、摘抄、复印案件材料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律师有权复印案卷,被告没有权利复印案卷,代理人经过批准可以阅卷。律师有律师法约束不能随意透露相关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