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人”是什么意思?与被告有何区别?

2024-12-21 12:52:3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被告人的“人”是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被告人与被告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适用案件的不同

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

二、对立面不同

被告的对立面是原告,而被告人的对称是“原告人”。

三、人的载体不同:被告人中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被告,只能是自然人。

扩展资料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察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被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被告人 (法律词语)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

回答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称作“被告”,引起诉讼发生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被告人中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回答3:

“被告”和“被告人”是两个意义不同的法律名词。
1、“被告”使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它是“原告”的对立面。
2、“被告人”使用在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中,但它没有“原告人”这一名词,取代它的是“公诉人”。

回答4:

“被告”和“被告人”是两个意义不同的法律名词。
“被告”使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它是“原告”的对立面。
“被告人”使用在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中,但它没有“原告人”这一名词,取代它的是“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