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了费,没有起诉,立案,能不能要回所交的费用

2025-02-01 0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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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切按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处理。原则上,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律师受理案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没有起诉或立案,这是否代表委托合同尚未生效?仍然应按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律师实际付出的劳动,包括智力付出的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回答2: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