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从7月7号被收拘,执行行政拘留7天,依法应该到7月14日期满释放。法律条文:一、《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你好,是的,被带走之日算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14号中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