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支付外债利息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

2025-02-01 09: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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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境内公司应在向境外公司支付利息或者到期应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2、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税税率以及所得额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相关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源泉扣缴

回答2:

看合同怎么规定,如果对方承担所有税款,发票金额就是含税金额,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需要代扣代缴。

回答3:

回答4:

2016年5月后 向境外支付外债利息除了要在国税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还要在地税交增值税(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