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性质划分:
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智能、暖通、电梯等四部分。
如果建筑部分分为正零和负零或以上两部分,它就是主体部分。以下是基础。混凝土和砌体应为基础部分的子部分。地基是承载基础的地基,地基是地基与上部主体结构之间传力的组成部分,因此地下室是地基与基础的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主体结构工程是指在基础上承担和传递全部上部荷载,保持上部结构主观性和稳定性的承重结构体系,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等。考虑到施工安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具有高处作业多、交叉作业多、夜间施工多、设备多的特点。
分部工程是指不能独立发挥能力和效益,不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但具有工程价款结算条件的工程。局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一个单元项目可以根据其工程实体的不同部分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主体结构工程
百度百科——分部工程
划分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方法:
一、依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
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含划分为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砼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砼、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3、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第4.0.4和4.0.5条:……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也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砌体结构、钢结构。
二、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划分: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并不包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工程,就连砼基础、砖基础都不包含在内。
2、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基础和砼基础是分别含在“砌体工程”和“砼结构工程”中。
3、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 至少不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甚至也不应该含砼基础、砌体基础。
三、从字面意思和正常习惯来讲,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当含桩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砌体基础等,把与主体结构、砌体结构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础、砌体基础划分到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应该更合适些。
一、依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
1.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1.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含划分为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砼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砼、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1.3、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第4.0.4和4.0.5条:……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也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砌体结构、钢结构。
但本人认为这种划分原则与“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原则不尽相符。尤其是把地下部分的柱、墙、梁、板结构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不恰当。
二、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划分:
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并不包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工程,就连砼基础、砖基础都不包含在内。
2.2、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基础和砼基础是分别含在“砌体工程”和“砼结构工程”中。
2.3、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 至少不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甚至也不应该含砼基础、砌体基础。
三、本人观点:从字面意思和正常习惯来讲,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当含桩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砌体基础等,把与主体结构、砌体结构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础、砌体基础划分到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应该更合适些。
朋友的这个问题让晚辈想了好多,首先谢谢你提出这个问题.我也是一个初学者,我对你说提的问题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你所做的工程结构比较复杂,在座预结算的时候,我觉得按照楼层来划分比较好.地上一层开始便标注一层结构层、二层结构层等,地下则分为地下主体和地基基础两个部分去编织预算,这样可能会好一点。至于你所说的框架是否算入防水混凝土,我觉得可以看他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是如何说明的,有的时候甚至外墙混凝土都不是防水混凝土,而是做了外墙防水。他是怎么设计的你就怎么算。
以上是晚辈的浅薄之见,请前辈指点,望能收到前辈消息。
、-6.500m以下的筏板基础部分,-6.500m以上部分应划为主体结构;
2、-1.850m以下的桩基础部分,-1.850m以上部分应划为主体结构;
3、-1.500m下的独立基础部分,-1.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