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要到办理地补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要到办理地补吗
2024-10-27 1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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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怎么补办?
能,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您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您还需要带着个人省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丢失,再婚怎么办?
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那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在办理再婚手续。如果您当时是去法院判决离婚的,然而您不小心把一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给丢了,怎么办?此时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然后盖章,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上面就是离婚协议书丢失后的做法,希望能对您有用。
相关法律知识:

有关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解答: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