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能主张房产由谁继承吗

2024-11-24 02: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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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母亲是不可以个人主张房产由谁继承的,因为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如果父亲去世了,遗产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你母亲,父亲的子女,以及你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的。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可在公证处领取)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扩展资料

继承主体人: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继承

回答2:

1、你母亲都只是继承人之一,对于房产的处理并不拥有全部的决定权,你父亲的房产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处理。

2、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你母亲有权分的1/2,下余1/2,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你母亲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 ,份额均等。

3、房产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则,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当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你母亲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 ,份额均等。


扩展资料:

《继承法》

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8、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9、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遗产继承

回答3:

一、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你母亲有权分的1/2,下余1/2,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你母亲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 ,份额均等。

二、房产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则,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当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你母亲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 ,份额均等。

三、综上所述,无论何种情况下,你母亲都只是继承人之一,对于房产的处理并不拥有全部的决定权,你父亲的房产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处理!

附、 法条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回答4:

如果有遗嘱的话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第一顺序继承,其中包括配偶(你的母亲),子女,还有父母(你的爷爷奶奶)。所以说你的母亲不能主张由谁继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