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最低资质的问题

2024-12-17 07: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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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另一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这两家单位合作形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人(名义)参加投标应该是合法的;除非招标文件对投标资质另有约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回答2:

法律原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结论:联合体只在统一专业取最低资质,所以并不背离,各方只要具备相应能力就行,联合体投标的初衷就是在各专业的联合来满足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