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映财产清查的盘盈和盘亏情况,设置的会计科目为"待处理财产损益"这个账户,借方登记财产的盘亏,毁损数额以及盘盈的转销数字,贷方登记财产的盘盈数额以及盘亏的转销数,如果月末为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净溢余数字.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只是一个过渡性的科目,月末是无有余额的,举个盘盈的例子,库存现金盘盈1000元时做如下分录:
借:现金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1000
查明原因,盘盈的这笔钱是应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则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000
贷:其他应付款1000
那你说怎么记呢?盘盈出来的东西都应该是资产类的,要么是材料,要么是产品,或者其他..总不可能盘盈点负债出来吧?
既然是盘盈,就说明资产增加了,资产类的账户增加记借方,那剩下的贷方不就只能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了? 盘亏就是资产减少了,资产减少肯定记贷方,那借方就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了撒.
盘盈就实际比账上的多,你又不能把多的拿回家,还要使得帐实相符,你只有要把账上的数调增,就借记盘盈的科目,而待处理财产损溢它是一个过度性的帐户,所以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反之盘亏就调减涨,比如盘亏材料,就贷原材料,那么借用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