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设定了严格的开办程序。开一家网吧的手续程序依次为:首先向公安消防机关申报,经实地检查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合格后,再向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申报,由公安部门在其电脑上安装“网络过滤”工具,审核经营者是否具有电脑技术资格。以上两处签署合格意见后,业主需向文化部门申领文化经营许可证,再向省级电信部门申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从2002年3月起,此证归并由文化部门核发),以上手续齐全后,再由工商部门审核颁发营业执照。 一、申请“网吧”条件: 1.独立房间,机房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环境幽雅,整洁,布局合理。 3.有专门的技术人员。 4.所有机器能够上网。 5.机器内不含游戏程序。 二、“网吧”申办程序: 1.凡申请经营“网吧”的业主先到所在地区公安局领取《“网吧”经营申请登记表》。 2.各区公安局在5日内根据《“网吧”初审表》的内容到现场审查,认真填写《“网吧”初审表》。 3.经分局初审合格的“网吧”,由业主携带《网吧初审表》到市局进行审核。 4.经市局审核合格的“网吧”,由业主携带《网吧初审表》到接入网单位签订《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5.“网吧”业主携带《初审表》,《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认真填写《“网吧”经营申请审批表》后到所在区公安局审批。 6.“网吧”业主携带《初审表》,《入网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区公安机关审批合格的《“网吧”经营申请审批表》到市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合格者领取《安全检查合格证》。 7.“网吧”业主携“网吧安全合格证”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一、条件: 1、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以专营形式单独办理营业执照。 2、有固定网络地址,应以专线形式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80台,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 3、从业人员证明齐备,其中公安机关培训的信息网络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二、手续: 1、到区文化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同意书》。 2、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做营业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3、到区公安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 4、由市文化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望你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