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留联系方式的嫌疑人找不到了,派出所是不是要负责?

2024-11-26 23:35: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派出所是要承担相应的法旦桐行律责任,他至少应该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住址搞清楚,以便事后调查,现模哗在的情况简轮雹直就是渎职,可以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回答2:

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回答3:

告他失职致使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现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越来越不腐败

回答4:

派出所存在以下过失:
1.没有查清证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单位、家庭情况等等)
2.对你母亲的伤情没有一个初氏枯步的判断(骨折应该是比较疼痛的一种硬伤,你母亲应该对伤情的疼痛表现的比较明显,而派出所应该没有聘请法医作初步伤情鉴定意见书)
3.那个女的说头疼之后随意放走了她(如果真是头疼去检查也应该没旅派出所工作人员看护下,真不行的话也应该找个中间人作为担保)
综上所述,派出所对此案具有执法过错。你应该先要求派出所查处此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真是因歼察洞为派出所放走了人之后找不到嫌疑人的话,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具体细节,因为对案情不是很了解,不便过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