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裁决之前,仲裁决定书不是失效,而是等待法院裁决的状态。法院对仲裁决定的裁决只对仲裁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确等程序内容进行审查,而不对缴纳社保等实体问题进行裁决。因此,法院如果认定仲裁程序有问题,会判令劳动仲裁委重新仲裁,而不会就实体问题裁定无效。所以你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用人单位没为职工缴纳社保明显违法,仲裁被推翻的可能性很小。假如仲裁决定被判令无效,你还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如果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原仲裁裁决书不生效,您与单位的劳动争需等法院判决结果。
如果法院不受理,那么原仲裁裁决将生效,单位应依仲裁裁决为您补交保险金等。
根据民法通则。你的问题,只有在法院判定仲裁无效的情况下,仲裁书才无效。法院没有受理,那么仲裁书是有效的。
仲裁书有自己的强制执行力,只有法院审理判决仲裁无效才会无效。
他认同裁决书部分内容即补交社保!你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