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能找税务代开吗?

2025-01-04 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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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

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应以双方的租用合同、电力或供水公司出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发票或复印件、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电量分割单等凭证,据实进行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出租房屋,向租户收取水电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代开普通发票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开发票

回答2:

  水电费不能找税务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规定:
  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应以双方的租用合同、电力或供水公司出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发票或复印件、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电量分割单等凭证,据实进行税前扣除。
  从企便函33号文可以理解:
  国家税务总局并不认为电力或供水公司向出租方提供水电,出租方再向承租方提供水电,而是电力或供水公司直接向各水电使用方提供水电服务,因此现在不少地方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征收增值税是不可取的。

回答3:

一般水电费不用找税务机关代开。如果某人替你代付水电费,而你需要支付给他钱,又需要水电费发票,那就让他把支付水电费时拿到的水电厂给的发票复印给你,并在上面写上情况说明(比如他替你代付多少水电费)。另外请他给你写一张收据。那么这些就可以作为你支付水电费的发票使用了。

回答4:

不知道,你要是问我医学的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