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的利弊?

2025-01-03 19: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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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利】

1、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只有发起设立的方式。  

2、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

3、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量限制。

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之间容易协调,同时由于其人合因素较重。

4、有限公司之公示主义稍为缓和。


【弊】

1、有限公司因采用有限责任制度, 具有人合公司特点。

这使得公司股东可以利用此种方式从事个人业务。

缺乏社会公众的监督,难免会出现个别股东滥用公司形式,不当地逃避责任和风险。  

2、有限公司不注重公示主义,这使得股东之间得以在众多公司事务上保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人



回答2:

一般来说,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会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红,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4、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公司欠款不还,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3: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法律意义上虚拟的公司法人的代表。因此,对公司的决策和公司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至少,在这个公司被吊销的时候,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你,在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且,在国家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未来可能对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有不利影响。
因此,如果你不想参与这个公司的经营,就不要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否则,及时你持有私下里签订的协议,一旦真的出现的问题,你想凭协议免除自己的责任,也是非常困难的。
法律不是玩笑,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4:

法人就是法人代表的简称,其有利的是,其行为即被视为法人行为,而无需授权。
弊端就是公司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法人代表要承担相应责任。

回答5:

【利】
1、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只有发起设立的方式。
2、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由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比较少,并不要求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
3、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量限制。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之间容易协调,同时由于其人合因素较重,协商解决公司事务的难度往往较小。
4、有限公司之公示主义稍为缓和。在有限公司中,公示义务通常只需对公司股东公布,而无须对社会公众公布。

【弊】
1、有限公司因采用有限责任制度, 具有人合公司特点,这使得公司股东可以利用此种方式从事个人业务,缺乏社会公众的监督,难免会出现个别股东滥用公司形式,不当地逃避责任和风险。
2、有限公司不注重公示主义,这使得股东之间得以在众多公司事务上保密,股东或公司更容易因此忽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不自由,须获得其余股东的同意,且出资转让必须变更或者说修改有限公司的章程。这不利于其变现投资的流动性和增强投资的变现能力,投资风险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