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已销售但未开发票,这个记入“视同销售收入”科目里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月末结转销售成本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商品/**原材料
不开发票,但是只要实现了销售也是要提销项税的,因为实际销售收入已确认;只是未开发票而已,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单独列示到”未开具发票“里即可。
可以暂不做会计处理,或,在发货时可以做: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发出商品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出商品
发货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开票时: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