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固定总价的建设工程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时,申报工程量有何要求?

2024-12-28 0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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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在进行土方施工的过程中,应当有土地挖运的计量小票或分部结算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还有机械台班的统计等也都能对您的实际施工量予以佐证。另外,固定总价承包是指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对工程量计算后,确定一个固定的价格,总承包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能再以设计变更等再索取工程款,其结余亦归其所有。即一揽子承包。但该承包方式是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鉴于合同的相对性,该合同对您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您与总包人所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有类似内容约定。如您欲主张权利,依据应当是您与总包单位的分包合同,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实际施工量大于或等于3万方的,您尽可以要求,总包单位应当按实际施工量对您进行结算,即使实际施工量大于3万方的情况,其也不能依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对您抗辩,原理同样是合同相对性原理。

回答2: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实际上就是说,就给你这么多钱,不论工程量的多少,只要你认可这个价格,愿意以这个价格干这个工程,那么这个价格就是死的,不论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的多少,都是以这个价格结算.
另外,可以明确告诉你,如果你是分包单位的话,你们这个官司绝对打不赢的,因为你们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是什么情况法院并不知道,法官不会因为你说少了,那就少了,因为这0.5万方的钱有可能中间是因为你们之间有什么原因,双方确认过的,然后你们又反悔了.退一步说,即使是你们说的情况是真实的,那你们自己的损失也是由于你们自己对工作的不负责导致的损失.你们自己的工作过失导致的损失只能由你们自己来背.
如果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只能从合同中找问题,这个就得找律师询问了.

回答3: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对核算的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到土方的计算.而问题的关键也在于土方的计算上面.
想做到土方的真实是比较难的...我认为你开工前就应该考虑这个计算量的问题.现在干完才算有些晚了.
详细可以试试打114,然后询问接线员有没有工程咨询部门.
或者找某个项目部的技术员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