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像我弟弟这样的人身伤害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去要求赔款?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您可以到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问题二:赔款可以要求包括哪些费用?具体费用如何合计?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
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
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由于您的弟弟是在校生,因此,您可以要求的费用包括:
1、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您的弟弟)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必要的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住宿费。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这项是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时请求的费用)
另外,根据该意见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要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要与您提起的侵权诉讼同时提起,否则,法院将不再受理。
问题三:如需做伤残鉴定又该找哪个相关单位办理?
答:到您当地具有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问题四:事故的发生学校是否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由于您的弟弟是大学生,应该已经年满18周岁,同时,由于此事发生在宿舍中,这样的话,学校就没有责任了,您只能够请求侵权的同学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您想要追究学校的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在上诉情况下,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您同时起诉学校,您必须举证证明上述情况。
我来自政法大学,对此问题向您解答。
我不是专业人士,看到你很焦急的份上回答你的第五个问题:你弟弟在学校发生的意外,该找学校。至于学校找不找弟弟的同学,那是学校的事
你好,因为你的孩子在十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要承担责任,那个造成损害的孩子的家长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你列出的项目基本都对,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都是法律规定的很清楚的,要结合法律和实际计算的,不过误工费在本案中是没有的,因为受害的是学生,不存在误工损失,你们家长的照顾孩子误工损失是按护理费计算的。另外要有一项就是伤残赔偿金,这一项必须要到司法鉴定中心去做鉴定的,鉴定构成伤残才有这一项的赔偿,如果没有伤残精神抚慰金也支持不了多少的,另外就是后续治疗费如果你在做伤残的时候一并鉴定出那么就可以要求,如果不鉴定出来只能等实际发生在要,我说的以上都是走诉讼程序用的,现在是协商,可以不用拘束,只要双方都愿意那就可以的。
纵横法律网-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钟晶律师
嗯……另外……在校生都有学生险,速度给客服打电话报案。
意外伤害医疗,如果鉴定出残疾等级的会有相应赔付。
报案是5天内,不管过没过实效都打客服问。
收据什么的如果留待起诉用,给保险公司复印件就行了。
追究责任什么的都是下一步问题了,保险理赔是一定会得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