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时没有纠纷,退伙以后才发生纠纷,已退伙的合伙人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退伙前已经存在违约等事项,则现已退伙的合伙人要承担责任。 总之,合同责任发生在退伙之前,则退伙的合伙人就要承担责任。反之,则无需承担责任。顺便说一句,这个不是公司法问题,是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合伙关系问题。
一般要负责的。因为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对内的话,那就可以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