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是否就是丧失了承包权呢?

2024-11-25 1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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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因此,在转让期内,你即失去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此,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你就不可以在该村享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
至于的福利待遇是多种多样的。在土地上的转让费你也收取,但其他的福利待遇你跟其他村民一样同样享有。

回答2:

不是丧失了承包权;而是转让了合同期内承包田的经营权.其他承包土地的权力和村的福利待遇不变.

回答3:

  转包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