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公建(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但各住宅区具体配建项目因住宅区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区别。
如果开发商在本来属于公建的土地上加盖住宅产品,那么由于私改规划设计,很难获得最后的工程验收,会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
配套公建用地
公共设施、绿地、道路及公共建设用地 (配电室、保安亭一类的)
一般来说这类是为住宅预留的配套公用空间
不可以建住宅的
但开发商以“配套公建用地”报批土地
再通过些程序更改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也不少
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另,建议再考虑下这房子
不是现房,价格来说现在买了也不是太合算
我是做房地产的,值的就是小区的配套,比如:商业楼、配电室等等,一般都是用来盖商业用房,不可以建住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