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不需要受害人调查取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知道施害者,有伤情鉴定和报案记录,就是控告的证据!法律也没有要求必须得有目击证人啊。
1、是调解好,还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好。这要看你们看重的是什么了,是想出气还是想赔点钱就算了。
2、如果想出气,那你们应该态度坚决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把你妈打成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追究,你们可以向上级机关也就是分局反映,或者向检察院反映,让检察院督促其立案。
3、如果你们认为都是邻居,只要赔偿损失,而且给的合理,达到了你们的满意也就行了。那么你们可以要钱,可以在根据损失的基础上,再多要一些就行,这也得看对方的经济情况,对方要是有钱,态度还不好,那就多要点。
4、友情提示:和对方谈判时,态度要强硬一点。在和公安机关说时,态度也要强硬一点,但给对方留个余地,要有软有硬。
你妈妈的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 但是你跟对方是属于互殴 而且你妈妈是持械伤人 而且是伤多人 最后闹起来也不会有多大的便宜
这个重在口供了 你妈当时拿刀是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打架 而是为了怕对方打自己吧 而且这种刀子什么的谁家没有两把 你妈妈也没想就是要扎对方 你懂我意思吗?
关于调解的金额问题 你要考虑到对方能承受的范围 医药费肯定是对方包的
另外跟你说一点
其实这种程度已经不适用治安调解了。。。。应该是直接拘留 对方活动了吧。。。
如果真的打起来官司也不要怕 还是你们的胜算打 他们可能判刑 你妈最多拘留 他们持械来你们家干嘛?就是为了殴打你们而且你掌握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就是蓄谋的 打成这样还是因为你们反抗的结果 否则不知道会怎么样 毕竟他们那么多人 记住你们只是自卫
早日康复~
不是特别懂法律,但是这个我认为你们占理。官司若很清白的话你们能赢。可是对方可能有后台啊!!
对方有干亲作证言,应该不好吧.这样的话你也可以作证啊!证人是指能够辨别是非的人就能作为证人,只有在生理和精神上不宜作证的才不能成为证人,所以无论是否有利害关系都应该就待证明的问题做出证明,提供证词. 其次,有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不管是在外国法例还是中国法例都有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使用的情形。所以他做的证据可能不作为定罪的依据。而且,你还有他们的聊天录音。
Bl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