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从7月1日起,国家规定不再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