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个关于值班和加班方面的资料,因为不知道你具体做什么,所以你自己来比较一下吧~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超出工作时间就算是加班
打个比方,本来星期天应该休息,然后公司安排你值班,这样就算加班,但是如果值完班之后给你补上了休息日
,比如说星期一可以休息,把星期天那天补上了,这样就不用算加班费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以外的,属于加点,周六日(公休日)上班的,才属于加班,因此,定义上来说,如果是加班只有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可以调休的话,则无需支付加班费,如果是无法安排调休的,则需要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工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支付双倍工资的唯一条件,不论当时是何原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并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只要是加班不给加班费都不合法
可是依然有很多公司照样如此,劳动法根本管不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