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和vie架构的区别在于控制方式的不同。红筹架构是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设立公司(SPV)间接控制境内实际运营公司,以SPV作为境外上市融资主体。而vie架构则是为境内实际经营实体,由境外上市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控制,也就是说vie架构是由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
vie架构与传统红筹架构的主要区别在于红筹模式下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是个空壳公司,vie由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因而后者比前者的掌控力度要大地多。在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中,不少公司老总都在试图拆除红筹架构而利用vie架构来行驶控股权,因而在未来我们说不定看到的红筹架构已经成为了历史。
【拓展资料】
vie(可变利益实体),即“VIE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为企业所拥有的实际或潜在的经济来源,但是企业本身对此利益实体并无完全的控制权,此利益实体系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2013年3月,李彦宏的“鼓励民营企业海外上市(VIE)取消投资并购、资质发放等方面政策限制”的提案引发产业热议。VIE结构在中国法律规范下仍处于“灰色”地带,尽管有尝试性案例发生,但中国法院尚未对控制协议的合法性做出过肯定。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红筹架构和vie架构的区别在于控制方式的不同。红筹结构是指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公司(SPV)间接控制境内实际运营公司,SPV作为境外上市融资主体。vie结构是实际的境内经营主体,由境外上市主体通过协议控制,也就是说,vie结构是由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
vie结构与传统红筹结构的主要区别在于,红筹模式下的在华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空壳公司,vie由国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拥有50%以上的股权,因此后者的控制力要比前者大得多。在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很多公司老板都在试图拆除红筹结构,用vie结构驱动控股权。因此,我们未来可能看到的红筹结构已经成为历史。
[扩展信息]
Vie(可变利益实体),即“VIE结构”,又称“协议控制”,是企业拥有的实际或潜在的经济来源,但企业本身对这种利益实体没有完全的控制权,是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2013年3月,李彦宏提出的“鼓励民营企业海外上市(VIE)取消投资、并购、资质发放等方面的政策限制”引发业界热议。在中国的法律规范下,VIE的结构仍处于“灰色”区域。尽管有一些尝试性的案例,但中国法院尚未确认该控制协议的合法性。
红筹结构是最古老的私人股本交易结构。自90年代末以来,一直使用红筹结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了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核程序,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应用。直到2006年8月,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简称10号令),红筹结构才是跨境定向增发和境外上市的首选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