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要多长时间

办离婚手续要多长时间
2024-11-27 09:35:3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半天即可办完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
法律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持相关资料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另外,需要说明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方式,采取此种方式,必备要件是离婚协议书,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具体协议,否则不会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的,需在提交离婚申请三十日后,再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通常来说符合离婚条件的一般当天即给离婚证,到此刻登记离婚的全过程才算走完。按照最快来算的话,也就是需要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第三十一天(不包括节假日),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发给离婚证,当天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完毕,也需要三十一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