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是父亲对你的一份心意,如果还没有永久失效(两年之内没有有交保险费都可以恢复效力),我觉得你应该留下这份保险,作为一生的念想。这份保险可以这样处理:
1.变更投保人:父亲不在了,可以拿死亡证明和你的身份证,还有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将投保人变更成你自己,记着带一个你自己的工商银行的存折。
2.补充签字:做一个自己的确认签字,以弥补当时没有签字的缺陷
这两项做完了,你的保单就可以继续有效了,以后你自己交费就可以了。
要退也只能按退保处理,可以按现金价值(不是你交的保险费,比交的少)退保,加上红利。
那要看你爸爸给你买的什么保险,而保险的特色是什么,我们国泰人寿的保险有一条是如果投保人身故了,如果保费还未交满,就免交保费而且合同继续有效,你多大?交费期限是多少?如果保费已经交到快满期了,退保的话是很不划算的,保险一般在后面起的效果才是最大的
被保险人,如果没有签名。
或者被证实后,保险合同上的签名,不是你本人的。
将无息退还所有保费,于投保人,保险合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用。是无效的。
但是,现在你父亲死了,应该是妻子和儿子平分这笔退回来的保费。
保单有没有效需要做一下查询,拨打新华的客服电话,提供保单号就可以。
如果想退保,不可能退保全部资金,只能退保现金价值。如果因为非本人签字原因,那么过错方也并非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确立合同时,本的是投保客户最大诚信原则,因此只有骗保险公司的,没有保险公司骗客户的。具体到你的情况,那么过错方是您的父亲,因此您没可能追缴保单无效从而要求全部退款。
法律不会支持您的。保险公司在保单成立后都会电话回访投保人,其中就要是否客户本人签字的问题,您的父亲一定回答的是肯定,保单才会最终成立。因此你很难提供证据。
另外如果投保人身故,那么可以变更投保人,继续完成保单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