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诬告打人公安局拘留可以起诉他和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在起诉原则上,采取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起诉便宜主义。也就是只要你的案件符合刑事起诉的条件,就可以提起诉讼。
公诉案件由享有刑事起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即检查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刑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入侵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
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警方应该不会单凭对方的口诉就对你采取拘留,很可能对方掌握有一定的证据。
因此,如果你需要反诉,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没有打人。如果最终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你没有打人,那么诬告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人诬告打人那就是你并没有打人,而公安局拘留你就是调查不清,处罚错误。你应该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或信访要求纠正错误,还你公道。然后你再去法院起诉诬告你的人,这样才可能打赢官司。
可以,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是诬告,对你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财产和精神损失。同时你也可以起诉公安局就错误拘留要求国家赔偿。
你当然可以起诉他,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你必须要有可证实的证据,否则起诉后打不赢官司有什么用?白白浪费时间和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