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里有这样一条合法吗?

2025-01-06 0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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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理解,民事合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就应当履行。若无法定或合同约定事由,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200%支付违约金”即是该体现。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若你未经过对方同意需要退租,实质上是要求单方解除合同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该条约定的违约金。
因此,租赁合同当中的上述条款是合法的,且是明确和可执行的。
针对上述问题,你可以看一下合同有没有关于转租的约定。实践当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无法收回相关押金或租金的情况下,多将该房屋转租,由次承租人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承租人。除此之外,也可能还有其他方法,毕竟租房合同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太大,仔细想一下,应该是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祝你好运吧!

回答2:

如你所说的签了“可以”等于没有签!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参考资料:
违约金
penalbond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回答3: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而:
第一,该款并不违法.
第二,你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转租,当然,由于租赁合同存在一定的人身性质,你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
第三,由于请法院介入的话,你的成本太高.可以根据本法条与房东协商.

吃亏了,记得吸取教训.深思而慎行.

回答4:

1、从你的介绍的来看,该条款明显不合理,而且违约金明显过高。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来看,本意是为了保护守约一方的损失,而你要解除合同,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对方完全有可能再另外出租出去,不一定会有损失。
2、即使有损失,也没有这么多,所以合同法有规定,如果违约金明显过高,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3、提个建议,你可以找个机会让对方违约,然后收到好证据,这样就可以摆平对方的。

回答5:

这是对提前退租的一种惩罚性约定,此约定是将提前退租作为一种违约行为对待的.合同是双方共同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可以的.因此,这条约定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