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开证明,怎么开呀,没有依据啊,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不需要分居。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 暴 力 或 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赌 博、吸 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对方能认可这一事实的话就不需要出具其他证明了,如果考虑对方可能到法庭上不会认可的话,就需要提供比如居委会的证明、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证据加以证实。
具体可以去咨询律师,有律师的代理,这样的案子会方便很多。
肯定要证明啊,不会怎么处理
文化编辑学术思想汉晋之际的学术思想发生剧烈的变动,主要受传统思想的变化与政治斗争有关,前者成份居大。由尚交游、重品藻,反动而变为循名责实,归于申韩。因尚名务虚伪反动而为自然、率直,归于老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