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告知被侵害人么?

如题
2024-12-27 03: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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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治安处罚会告知,其他行政处罚就不一定告知被侵害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回答2:

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至于公安机关取证情况(证人证言、鉴定报告书等),你是无权得知的,但对于鉴定的结论是需告知你的,你对于鉴定有异议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应该来说,罚款500元的处罚不算重,你们的事情应该是很小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