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你的提问,你现在还未成年,有可能不懂得妈妈对你的“差”其实也许是种严格,希望你不会走错路。但具体情况我无法断定,单纯从你的提问做一下回答。
断绝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种是生物上的母子女关系,这是无法断绝的,一种是社会关系,即监护关系。你未成年,妈妈现在是你的监护人。正常情况下如果要解除监护关系,得走法律程序,有充分的证据,经过法院的认定,才可以被解除。
我国民法规定: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如果真的存在妈妈虐待你,严重损害你的身心健康之类的情况,可以自己或者找爸爸或者等请求民政部门、居委会等帮忙,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最好还是多思考一下,妈妈的行为是不是为了你好,如果是,跟她沟通一下,改变一下方式。
希望你生活顺心。
沟通都无法解决,那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