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市辖区购买商品房人员入户
2、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入户
3、合同制工人入户
4、军队干部家属随军、随调入户
5、收养入户
6、夫妻投靠入户
7、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8、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9、干部、职工调动入户
10、招录公务员入户
注:市(县)外户口迁入登记是指公民户籍从市(县)外迁入本市的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
提供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直管公房租赁证等)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提供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生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等)
(3)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注:超过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投靠父母需提交在校生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提供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入户人原籍身边无子女证明、离、退休证
(4)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材料(如:①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②工作单位行政档案(复印件盖公章);③双方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