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农村里,全村的耕地必须全部平均分配给村民只能吗”:不是必须,只是可以。没有明确规定。
2、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村里的土地如何使用、如何分配、如何处置,村集体有决定权:既可以先按人口每人分一部分口粮田然后余下的土地承包、也可以不分口粮田全部承包、也可以全部按人口均分然后签定承包合同。
3、现实中,多数村是先按人口分一些口粮田(有的是一亩、有的是半亩、有的是几分,根据村子具体情况确定),然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再留出一些机动地用来调节人口增加时的口粮田、承包地问题;至于“四荒”地,则采取公开竟价承包等方式。
4、所谓村集体决定:也不是村委会的几个人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有效。
5、如果村民对土地分配方式有意见,可以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重新确定,在达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数和条件时,就有可能重新确定土地分配方法。
土地目前可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将土地的一部分平均分配给村民;第二,采用家庭联产承包制,承包给村民。关于土地问题,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给与了更明确的解释,新规定主要是:承包的年限由原来的50年不变改为现在的70年不变,给村民更大的发展空间。关于最新的土地政策,你可以查看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详细的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方法和各级组织在这个问题上承担的职责。
我就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实际情况是按人均来分配!就是每人1亩!
在以前如果某家超生的话,会被罚土地,然后多出的土地看情况分给其他农户!不过现在不搞罚土地了,只罚款!
你说的第二种情况根本不存在,是你自己空想出来的!
不一定,有自留地。除了自留地以外的土地可以承包,但已经承包的不能收回重新承包
应该是把土地平均分配给有该村户口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