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发票是不需要开税号的。
税务总局2017【13号】文的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由上面可以看到,总局规定的是:购买方为企业的,需要填写税号,如果购买方不是企业,则不需要填写税号,所以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发票是不需要开税号的。
拓展资料
虽然政策规定需要开具普票需要带税号,但时只是针对的开给企业的发票,开给个人、个体工商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是无需填写税号的!
但时,大家也一定要注意,如果给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必须填写对方的税号,如果没填写的话,税务部门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约谈你了!当然,最关键的,如果你是企业经营者,那么你在消费或者采购中,索取普票时,一定要提醒开票方填写税号,否则你取得的本张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办理税收业务,如计税、退税等!
再就是学校,公立学校并非企业,属于非企业单位,所以,客户名称是学校的,可以不用写税号(培训机构和私立大学除外)。公立医院也是如此!但是,一定要区分的是,私立医院是盈利单位,属于企业性质,他们是需要纳税的,所以,给私立医院开具的普票时需要填写税号的!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新通知,从7月一号开始必须填税号。
不需要,只有开给企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