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债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可以沟通协商,前提是还一部分,无力偿还没法协商
银行不会跟你协商的,我也欠过
我也是这种情况银行只是让我按照他的意思走,想做分期让自己减轻压力协商的把事办了,银行第三方说不论让我用什么办法就是还钱而且还威胁我和我家人。
我也是欠了三期账单,现在是真的无力偿还,他们说,后来我说要当面谈,他们也准备上法院起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