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让父母房产证上写上自已名字但父母遗嘱还是把产权给了儿子女儿是否可以争得名份

2024-11-28 12: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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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父母按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儿子,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遗嘱优先的原则,儿子按照遗嘱继承房产,女儿就不能继承了,无所谓争名分。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2:

那房产证上到底是谁的名字啊?!加上女儿没有?

回答3: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