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对孩子没有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对孩子没有探视权怎么办?
2024-11-12 21:23: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探望权的,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回答3:

你好,双方可以约定孩子探视权行使的次数,期限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4:

所谓协议书,就是双方认可达成的协议才称之为协议书,你都不认可了,还谈什么协议。
协议不通的话只能上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