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重男轻女,并把这种思想灌输给了女儿,女儿就会乖乖交出彩礼钱给父母。平时也会尽量贴补娘家。
就像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
现在有个名词,叫扶弟魔,就说的这种女孩。
但如果女孩思想独立,法律意识强,就可以依法向父母要回这笔彩礼钱。
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儿状告父母,要求返还其丈夫于婚前给付的彩礼一案。法院认定,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两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其实这和合不合理是无关的
毕竟也没有哪条法律去规范彩礼
只能说这是属於家庭之间的金钱关系
女儿向父母要彩礼.以生活教育来说当然是不对的
女儿给父母关系不好,结了婚还要求退还彩礼钱,女儿不孝叫我非常伤心,打电话对我恶语相伤。